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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向物流发展的驱动困素(一)

发布时间:2024-04-24 09:37:41

研究逆向物流发展的驱动因素对于提高物流运作效率、及时发现问题、找到有效的管理手段具有重要意义。有不少知名企业将逆向物流纳入企业发展的战略规划中,如伊士曼柯达制造再生循环照相机,惠普和爱普生重复填充利用墨粉盒等。其他企业如通用汽车、IBM、3M、强生、雅诗兰黛等也纷纷开始发展逆向物流业务,使其成为提高企业竞争力、获得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效手段。
1.政府立法
政府的环境立法有效地推动了企业对他们所制造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负责。顾客对全球气候变暖、温室效应和环境污染的关注也加深了这种趋势。在美国,过去几年中议会引人了超过2000个固体废品的处理法案。1997年,日本国会通过了强制回收某些物资的法案。
在欧洲,政府出台环境立法的力度更强大。为了减少垃圾掩埋法的废品处理方式,欧盟制定了包装和包装废品的指导性意见,并在欧盟成员中形成法律。意见中规定了减少、再利用和回收包装材料的方法,并根据供应链环节中不同成员的地位和相应的年营业额,提出了企业每年进行垃圾回收和产品再生的数量要求。法规的目的是使生产者共同承担产品责任。欧盟规定,到2015年90%的汽车必须被重新利用或再生;汽车废弃物的填埋量不得超过5%。欧盟还希望重新利用75%的各类电池,并在⒛08年前逐渐取消含汞和镉的电池。对于年产包装材料50t、每年营业额500万英镑的企业,英国政府强制要求他们登记并证实在1998年以前完成了物资的再生和回收工作。需要进行再生的物资有铝、玻璃、纸张、木料、塑料和钢铁。原材料制造商负6%的责任、包装商负11%的责任、包装食品生产厂例如罐头食品制造厂和备件生产厂负36%的责任、销售给最终使用者的组织负鲟%的责任。1998年再生物资比例为38%,2001年上升到52%。为了让垃圾制造者为污染问题付费,英国政府开征垃圾掩埋税,迫使企业改变处理废品的方法。荷兰则要求汽车制造商对所有废旧汽车实行再生。我国也于1003年出台并开始实施《电子垃圾回收利用法草案》,该草案明确规定制造商有义务对废旧产品回收再处理,其他相关法规和条例也将陆续出台。(本文由广州到浙江货运专线编辑,原创来自广州到江西货运专线) 
积极的立法工作仅仅处于开始阶段9聪明的企业并没有消极地应对强制性法规的实行。他们正在为下一代的环境法案做准各,积极思考他们在产品管理上的地位、责任和机会。
2.来自顾客的退货行为
任何企业,即使是包括全球500强在内的跨国公司,都会面临顾客的退货问题。由于经济发展朝着全球化方向运作,纯粹的本国制造和流通活动已少见,大规模的生产和配送运输及存储环节都会造成商品、半成品、原材料和零部件的缺陷和瑕疵,造成递送商品的错位等问题,这里不仅有人为因素,而且还受制于非入为因素。常见的退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存在质量问题。
(2)数量有偏误c
(3)错误的递送对象等。
从零售终端来看,这种现象的比率较高,如顾客购买手机、DVD、VCD影碟机等都可能出现正常退货的现象。逆向物流执行协会在一份调查中发现,1999年全球圣诞节的顾客退货额高达6亿美元,2000年圣诞节后的退货额则高达10亿美元。现代物料搬运杂志提供的数据显示,2002年退货额达到11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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