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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宏观物流管理体制

发布时间:2024-04-20 05:13:56

针对我国“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宏观物流管理体制,我国应考虑对现行的各政府部门的物流管理职能进行适当的整合,减少全社会物流管理的主管部门,逐渐由分散管理向相对集中管理过渡,在机构暂时无法整合的情况下,广州到湖州货运公司可以通过转换职能或功能剥离的办法进行过渡。但是,在职能转换过程中,必须坚决执行“转换或剥离”而不是“添加”的原则,否则必然产生新的“政企不分”,还不如不“转换”。

对现行的部分物流主管部门进行功能转换或剥离以后,还应对留存的物流主管部门进行改革,改革的基本目标就是“政企分离”。而且,分离必须彻底,才能保证主管部门的“清白”,也唯有如此,才能保证物流市场主体的“纯洁”。同时,在宏观物流管理体制改革的过渡期,政府应特别注意对物流行业自律组织的培育与扶持,充分发挥物流行业自律组织在协调、管理全社会物流的作用。当然,与政府部门一样,物流行业自律组织也面临“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问题。例如,日前,我国仅全国性的物流行业自律组织就有: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学会、中国市场学会、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中国交通企业协会、中国铁道学会、中国公路学会、中国仓储协会、中国物资储运协会、中国船东协会、中国港口协会、中国货代协会、中国船代协会、中国包装协会等。这些行业自律组织也是按行政隶属关系建立的,有的功能交叉、重复甚至矛盾,有的功能单一、片面。显然,现存的物流行业自律组织也有重新进行整合与改组的必要。

当然,除对中央级物流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外,还要对各地方物流管理体制进行必要的改革。各地方政府应该根据本地区的产业结构、物流特点及现行体制,明确本地区的社会物流的主管部门,制定本地区的物流发展政策,协调本地区的物流矛盾。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许多地方政府没有明确的物流主管机构,缺乏对区域物流,特别是城市物流的规划与管理。近几年,随着物流的升温,一些地方政府开始成立“物流领导小组”、“物流规划办公室”之类的临时性物流管理部门。但是,对任何地区来说,物流管理都不是一个“临时性”工作,物流产业也不是一个“临时性”产业,因此,用临时机构来代替或“应付”物流热,不是地方政府的明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