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配送 首页 > 新闻中心 > 物流知识 > 信息正文

杂货班轮运输(出口)操作流程

发布时间:2024-04-25 12:15:49

(1)业务委托
发货人(出口商)根据合同或信用证向货代填制“委托书”,随附商业发票和装箱单以及商检、报关等必要单证,委托货代代理订舱、商检、报关、储运等事宜。
(2)货代递交托运单
货代依据发货人的海运货物代运“委托书”,随附“商业发票”和“装箱单”,向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船代),或直接向船公司或其营业部提出货物装运申请,递交“托运单”(B/N),填写“装货单”(S/0),办理订舱手续。
(3)船代签发装货单
船公司同意接受承运后,船代核对“装货单”与“托运单上”的内容,无误后,在“装货单”上编号(也即未来的提单号),填上指定船名和航次,加盖船公司,签发装货单,留底联。同时将“配仓回单”和“装货单”其他联给货代,要求货代将货物及时送至指定的码头仓库。
(4)代理出口报关
货代持“装货单”及有关报关单证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报关、验货放行手续,海关在“装货单”上加盖“放行”图章后,货物才获准装船出口。
(5)船代、船舶编制装船计划
船代根据“装货单”留底联编制“装货清单”,并将其分送船舶、理货公司和装卸公司。船舶大副根据装货清单编制货物积载计划后,交船代分送理货、装卸公司等按此计划装船。
(6)货代送货
货代将经过海关放行的货物送至船代指定的码头仓库或船边准备装船。
(7)大副签发收货单
货物装船后,理货人将装货单交给大副,大副核实无误后留下装货单并签发“收货单”。理货人将大副签发的“收货单”转交货代(注:由船舶大副签发的“收货单”,又称大副收据,M/R)。
8)货代换正本提单
货代持“收货单”到装货港船代处付清运费(预付费用的情况下),向船代换取正本“已装船提单”。船代审核无误后,留下“收货单”并签发已装船提单”给货代。
(9)发货人结汇票
货代将正本“已装船提单”返给发货人,发货人持提单及有关单证到议付行结汇(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取得货款,议付行将提单及有关单证邮寄开证行(买方)。
(10)装货港船代与卸货港船代交接
装货港船代将卸货港需要的单证寄给卸货港的船代。

版权声明:请尊重物流行业原创内容,如需转载本文章,请注明文章原始地址
本文由广州物流公司原创  元邦物流公司业务电话:020-32581540
原文地址:https://www.gzhd56.com/wuliuzhishi/1461.html

相关文章